中共二十大为世界经济变局扮演“常量”******
(中共二十大·观察)中共二十大为世界经济变局扮演“常量”
中新社北京10月19日电 题:中共二十大为世界经济变局扮演“常量”
中新社记者 李晓喻
当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中国经济、世界经济都面临剧烈变革。在这个非常时期,中共二十大指明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国经济的前进方向,这将对全球产生深远影响。
此次大会对改革与发展理念和路径的坚持,将有效提振人们对世界经济前景的信心,避免悲观预期进一步蔓延。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在中国经济总量已达百万亿元人民币规模之际,二十大报告重申了中共多年来的信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报告中,“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几代中国人耳熟能详的重要表述依然居于显要位置。
过去十年,这些经济发展理念和路线不仅让中国经济实力有了历史性跃升,也使全球从中受益。中共二十大报告指明,中国将沿着这一被实践证明的成功之路坚定不移走下去。
这种坚持是对此前海外一些针对中国经济政策担心和质疑的最有力回应,也给世界经济吃下“定心丸”。用康宝莱全球高级副总裁郭木的话说,“二十大报告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市场的确定性”,这足以为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信心。
此次大会还发出了中国将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宣言书,这对稳定世界经济“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
眼下,世界经济正位于十字路口。疫情余波还未退散,又遇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抬头,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一再升级,产业链供应链出现多处梗阻。是继续“开门迎客”,在最大范围内互通有无,还是“筑墙设垒”,将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推向分裂,各国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全球经济未来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命运。
二十大报告给出了中国的回答: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等一系列部署,则为中国开放决心提供了具体支撑和落脚点。
资料图:上海洋山深水港。 殷立勤 摄作为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中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不仅将给其他国家带来新的广阔市场和海量机遇,助其早日走出低谷,更重要的是起到一种示范效应。
“越是‘脱钩断链’甚嚣尘上,越要反其道而行之,以开放合作不断‘筑链’,创造新的联系,让国际经济格局保持稳定。从长远看,这是对全球经济治理最负责任的行为。”中国商务部原副部长魏建国说。
如果从更宏大的视角观之,中共二十大报告除了为世界经济注入“强心针”外,还为其打开了一扇眺望更美好未来的新窗。
目前,距离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交卷时间”越来越近,但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内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此次大会将高质量发展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冀望走出一条能以尽可能小的投入换来尽可能多的产出,且能更好惠及全体民众,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路。这是一个相当高的目标和追求。一旦实现,不仅将为许多同样在探索发展道路的国家提供宝贵经验,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都将记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陈文玲对中新社记者称,要化解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积累的种种存量矛盾以及潜在的增量矛盾,高质量发展是唯一切实可行的选择。中国对高质量发展的探索,将为全球解决可持续发展难题给出“中国答案”,作出中国贡献。(完)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