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吉农产品出村进城 首批“西吉好东西”门店集中揭牌******
中新网银川1月17日电 (记者 李佩珊)1月17日,“西吉好东西”推介暨首批门店授牌仪式在宁夏银川市举行。当天,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农产品“出村进城”,集中亮相首批“西吉好东西”特色产品销售门店,为民众带来丰富购物体验。
现场授牌。 李佩珊 摄西吉县是中国首个“文学之乡”“中国马铃薯之乡”“中国西芹之乡”。因海拔高、光照充足、土壤疏松肥沃、昼夜温差大、气候冷凉,西吉县孕育出牛肉、马铃薯、芹菜、胡麻油等优质农特产品,“西吉好东西”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
琳琅满目的“西吉好东西”。 李佩珊 摄据固原市委副书记、西吉县委书记白学贵介绍,2022年以来,西吉县开展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在银川、固原打造“西吉好东西”特色产品销售门店。目前,共有位于银川市、固原市的5家“西吉好东西”特色产品销售门店授牌开业。今年,“西吉好东西”特色产品销售门店还将亮相北京等多地,力争将当地农特产品由“原字号”向“精字号”转变,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由“名气高”向“收益高”转变。
消费者进店选购西吉特产。 李佩珊 摄“西吉好东西”特色产品销售门店001号店长姚春表示,门店将主营西吉牛羊肉、“红军粉”、胡麻油、亚麻籽油、小杂粮、冷凉蔬菜、蜂蜜等30余种“西吉好东西”,为消费者带来生态、绿色、无污染的农特产品。同时,门店还将展示西吉刺绣等非遗产品,让更多民众了解西吉故事。
当天,宁夏农垦农庄有限公司与“西吉好东西”001号店铺签订了供销协议。(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