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月亮、流星雨……2023年天象剧场“节目单”来了******
2023年天象剧场“节目单”来了
今年的“超级月亮”出现在8月31日,并且8月2日和9月29日的两次满月距离地球也比较近。9月29日正好是中秋佳节,当天17时58分,将有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从东方升起。恰逢农历兔年,玉兔望月别有一番意境。
◎本报记者 张 晔
1月4日,“大名鼎鼎”的象限仪座流星雨闪亮登场,为全年的天象大戏拉开了序幕。
那么,2023年还有哪些精彩绝伦的天象呢?天文爱好者该如何观测这些天象?近日,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科普主管王科超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盘点了今年值得关注的天象“节目单”,方便大家共赏天宇奇观。
日月食的遗憾超级月亮来弥补
2022年虽然有过两次月全食,但日全食、日环食却缺席了。2023年,将上演震撼人心的日食,而且会带给我们一次罕见的日全环食天象。
王科超告诉记者,2023年共将发生两次日食、两次月食,两次日食分别发生在4月20日和10月14日,月食分别发生在5月5日和10月29日。其中,4月20日的日食最值得期待,这是一次罕见的日环食加日全食(日全环食)。
日全环食带从印度洋南部开始,经过澳大利亚西北部、东帝汶东南部,印度尼西亚的亚马鲁古省、巴布亚省,在太平洋西部结束。不巧的是,我国只有浙江的极东南部、福建的东南部、广东东南部、海南东南部和台湾地区能见到食分很小的日偏食,南海诸岛能见到食分0.2—0.5的偏食。
作为一次稀有的特殊天象,虽然日全环食带大部分地区位于茫茫大海之上,不易观看,但依然值得期待,我们可以通过直播等方式,一同见证今年最壮观的天象。
10月14日发生的日环食我国则完全看不到。环食带从太平洋东北部开始,经过美国、墨西哥、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哥伦比亚、巴西,在巴西东部的大西洋洋面上结束。
今年的两次月食我国均可见,但却都不太“好看”。5月5日的半影月食,从当日23时持续至次日凌晨,但是半影月食发生时,月面的亮度只是稍微变暗一些,肉眼不易察觉;10月29日的月偏食发生在后半夜,且食分只有0.128,看起来不会太壮观。
对于中国的天文爱好者来说,2023年的日月食不免让人觉得遗憾,不过还是有一份“小礼物”——“超级月亮”值得我们期待。
2023年是农历的闰年(闰二月),因此有13个满月(望)。其中8月会出现两次满月(8月2日和8月31日)。在西方,一个公历月中的第二个满月被称为“蓝月亮”,当然月亮并不会变成蓝色。
如果满月恰好发生在月球过近地点附近,那么满月看起来会比平时更大、更亮一些,这就是“超级月亮”。今年的“超级月亮”出现在8月31日,并且8月2日和9月29日的两次满月距离地球也比较近。其中,9月29日正好是中秋佳节,当天17时58分,将有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从东方升起。恰逢农历兔年,玉兔望月别有一番意境。因此,对于中国天文爱好者来说,八月十五的天宇尤其值得关注。
在三大流星雨下许下心愿
“陪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曾经一首《流星雨》打动了多少人的心,而在流星雨下悄悄地许个愿也成为很多人的梦想。今年北半球的3场流星雨观测条件都不错,将是人们许下心愿的最佳时机。
一般来说,全年大大小小的流星雨多达几十至上百场,但多数情况下,值得观测的也只有北半球三大流星雨:象限仪座流星雨、英仙座流星雨和双子座流星雨。
这三大流星雨可以说是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象限仪座流星雨是以已经不再使用的近代星座命名的流星雨;英仙座流星雨是唯一一个出现在夏季的流星雨,也是观测条件最舒服的一个;而双子座流星雨可以说是最稳定、观测概率最高的流星雨。
英仙座流星雨极大期在暑假期间,其舒适的观测条件和合适的时间,吸引了许多学生天文爱好者的目光。根据国际流星组织预报,2023年英仙座流星雨极大期大约出现在北京时间8月13日15时—22时,天顶每小时出现率可达100。极大期前后月相为残月,月亮一直到凌晨才会升起来,且月光比较微弱,对观测几乎没有影响。
根据国际流星组织预报,2023年双子座流星雨极大期预计出现在北京时间12月15日3时,天顶每小时出现率可达150。当天月相为刚过朔日,月光对观测没有任何影响。
此外,12月13日、14日两晚也都是不错的观测时机,尤其是14日晚9点到日出前,大家千万别错过。因为12月13日天黑后不久双子座便已经出现在东方天空,随着辐射点逐渐升高,流星的数量也会不断提升。
王科超提醒,象限仪座流星雨和双子座流星雨都发生在冬季,户外天气寒冷,外出观测要做好防寒保暖措施。英仙座流星雨虽然发生在夏季,但天文爱好者也要密切关注本地天气预报,提前选择最佳的观测地点。
内行星、外行星各有各的精彩
在太阳系中,我们把地球与太阳之间的行星称为内行星,水星和金星就是内行星;把地球绕日运行轨道之外的行星称为外行星,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就是外行星。
水星和金星多数时间都淹没在太阳的光辉中,最佳观赏期是东西大距(大距即从地球看起来,内行星距离太阳角距离最大的时刻,此时内行星离太阳最远,最容易观测)。
今年,水星总共有6次大距,分别是1月30日、5月29日、9月22日的西大距;4月12日、8月10日、12月4日的东大距。其中,1月30日西大距、4月12日东大距及9月22日的西大距观测条件稍微好一些。
金星有两次大距,分别是6月4日的东大距和10月24日的西大距。由于金星比较明亮,所以也未必需要在大距的时候观测,大距前后一段时间,我们都可以观察金星。
3月初至7月上旬,日落时金星都会维持30°以上的地平高度,人们非常容易在傍晚的余晖中找到它。之后金星会迅速靠近太阳,从昏星变为晨星。从8月底开始,金星会出现在日出前的东方天空,且高度会逐渐提高,我们又将迎来观察金星的好时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24日,还会发生一次难得的月掩金星天象。这次月掩金星在非洲南部、印度洋、亚洲南部都可以看到。届时,金星的亮度在-3.9等,月相为蛾眉月。随着时间的推移,月亮慢慢地遮住了明亮的金星。我国南方的天文爱好者可以在西方夜空看见月掩金星,北方的天文爱好者们则无此眼福。
外行星的最佳观赏期是冲日前后。也就是外行星运行到与太阳、地球形成一条直线的状态。一般来说,此时行星最亮,也最适宜观测。
今年外行星的冲日日期为:8月27日土星冲日、9月19日海王星冲日、11月3日木星冲日、11月14日天王星冲日。2023年没有火星冲日。总体来说,观测外行星大多需要借助望远镜,不如观测内行星那样便利。
“公众和天文爱好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合适的观测时机,记录下美好的时刻。”王科超说。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